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說明:
一、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113年1月13 日(星期六)舉行投票。
二、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、第59條規定,投開票所主 任管理員、主任監察員及半數以上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 員,選舉委員會得洽請各級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推薦後遴 派之,受洽請之政府機關、公立學校及受遴派之政府機關 職員、學校教職員,均不得拒絕。依上開規定,如直轄 市、縣(市)選舉委員會或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基於 業務需要,洽請貴機關及所屬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 人員時,請惠予協助辦理,並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,鼓勵 同仁踴躍參與投開票所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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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3-04-1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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