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|
一、本局為減少身心障礙者育有6歲以下兒童照顧負荷,維持照顧者與兒童日常活動,提供身心障礙照顧者支持及促進社會參與等,爰於113年9月1日起辦理本計畫。
二、本計畫試辦對象為設籍並居住於本市之身心障礙者,領有孕婦健康手冊者或育有6歲以下兒童且為主要照顧者。補助項目、金額與其他規定,可至本局網站(首頁/相關服務/身心障礙者服務/輔具補助及服務/育兒輔具費用補助試辦計畫)(網址:https://reurl.cc/5DNE5G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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